“今年我个人缴费500元,村集体补助500元。”作为陕西省宝鸡市凤县邓家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一员,赵生华平日在花椒基地务工,年底不仅有分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还为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了一笔补助。

邓家台村地处秦岭腹地,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建有300多亩花椒基地和花椒加工厂。“我们根据村民在花椒基地务工和参与村公益事业的情况,推行村民文明实践积分制度。根据积分多少确定分红金额,进而确定集体经济收益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额度。”邓家台村村委会副主任罗伟介绍。邓家台村的经验做法,带动了凤县30个村依托林麝养殖、椒果种植、康养旅游等集体经济特色产业,对集体组织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集体补助。

2021年以来,宝鸡市人社局抢抓脱贫攻坚全面胜利、集体经济振兴发展的契机,积极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三年来,全市共有208个村、4个项目实施补助,累计补助缴费718万元,受益居民13万人次,部分村、组全年自主加发养老金3021.28万元,大部分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村实施补助试点,以养老事业更有保障助力经济发展更可持续。

补齐筹资短板

“宝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十余年来,全市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逐年增长,但通过集体补助筹资仍是短板。”宝鸡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林表示,“要优化待遇结构,提升待遇水平,就必须筑牢集体补助这个参保筹资的‘第三支点’。”

宝鸡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用市级出台指导意见、县区发布实施办法、镇村制定具体方案的总体思路,动员引导一批有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依托优势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兼顾产业发展和民生福祉,通过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量身定制补助标准,精准确定补助对象。通过整体推进、市县联动、试点开路、示范带动,全市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呈现多点开花、多元补助的良好态势,建立了因地制宜、权责明晰、筹资多样、程序规范、双向激励,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补助机制。

三年多来,宝鸡市人社部门主动协调财政、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当前农村居民流动频繁、召开村民会议困难的实际,依托民主议事规则,探索形成代表提议、拟定方案、审议决议、正式实施、结果公开、专人核查“六步法”流程,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程监督,让补助在阳光下运行。

破解分配难题

集体补助基础在农村,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具体工作主要靠村两委,推进集体补助工作存在特殊性、复杂性。其中,处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是容易产生矛盾的难事。

“从今年起,我们整镇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收定补、分类补助,既是为了逐步增加参保居民个人账户积累,也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途径。”凤县留凤关镇党委书记张小科介绍,该镇党委政府参照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年度集体经济收益情况,由低到高分段设定收益的4%、6%、8%、10%,专门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全市将集体补助工作制度化。

引入激励机制

陈仓区东堡村将补助金额与缴费档次挂钩;千阳县宝丰村按照村域治理积分制管理办法,根据遵纪守法、村容整治、移风易俗、孝老爱亲等内容民主测评,依据得分高低进行差异化补助;凤县村民参与公益事业可以多积分,并以此为基准多享受集体补助;麟游县通过“多缴多补、不缴不补”“现金补贴与账户补助相结合”“按人补助与按户补助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施补助。

实践中,多种激励机制的推行,有效破解了补助资金简单平均化、不利于激励集体组织成员的难题。

提高缴费水平

“我们村集体经济这几年情况好起来了,村上把收益给大家分了红,还划出一大块给咱积攒养老钱,这是管长远的事,群众都很支持!”往年,麟游县酒房镇万家城村村民万会民按1000元档次缴费;村集体为村民补助以来,他改成按3000元最高档次缴费。万会民掰起指头算账说:“除了政府补贴300元外,村集体还给我补助了300元,每年个人账户有3600元,将来我的养老金要高出一截,明年我继续按最高档次缴费。”

“集体补助增加了参保居民个人账户积累,参保居民分享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为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奠定了基础。”麟游县人社局局长剌铭洲介绍,集体补助也激发了全县居民参保缴费热情,全县续保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绝大部分参保居民选择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