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个通江达海的地方。这里被称为鱼米之乡,肥沃的土地哺育了勤劳的人们,优越的地理位置让江苏立于改革开放的潮头。

不负人民,不负嘱托,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扬帆远航:2013年,整合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乘着新时代的东风,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事业发展篇

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与日俱增,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实现“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后,又面临“从有到好”的时代课题。

溧阳市溧城街道倪庄村的73岁朱琴仙有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她历年的养老金发放情况:2014年每月领取216.1元,标准每年都有提高,2024年每月领取606.1元。“朱奶奶现在每月领606.1元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4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1元,年限养老金30元,高龄补贴5元。”溧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江苏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民生工程进行部署安排,先后写入“富民33条”“‘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等重要文件,列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的“刚性指标”,并于2016年起列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经过连续12年13次调整,江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从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目前每人每月208元。同时,江苏省引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全省80%的县(市、区)标准高于省定标准,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在500元以上。

改革创新篇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5月18日,盐城市盐都区的王粉妹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咨询养老金调整政策,工作人员告诉王粉妹:城乡居民养老金充分体现多缴多得,个人缴得越多,养老金就越高;并且盐都区还设置了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调整办法,个人账户积累多的人,养老金调整金额也越高。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王粉妹果断选择了2500元高档缴费。

为激励参保群众多缴费、长缴费,在落实缴费补贴的同时,泰州、盐城、淮安、苏州等地先后试点推行与个人缴费挂钩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选择高档缴费。十年来,全省城乡居民年人均缴费水平由389元提高至1600元。

近年来,“集体补助”成为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一个高频词汇,这一切缘于江苏对集体补助实现路径的研究探索。

2022年,无锡市锡山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鹅湖镇彩桥村55岁的陈雪英算了一笔账,如果她选择最高档3000元,除了政府补贴350元外还可以获得集体补助500元,这样到60岁后每月至少可以领取955元养老金,非常划算。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梅仕城说:“2022年,江苏省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无锡和常州部分县区开展试点并取得成功;2023年,全省启动‘百镇千村’集体补助试点推广计划,54个县区176个乡镇(街道)1650个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试点;2024年,我省又启动了集体补助基本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担当篇

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

宜兴市新庄街道的潘宇是重残人员,政府出资为她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590元;实施集体补助政策后,潘宇和村里的11个低保、重残人员又获得集体补助,每年享受代缴费水平提高到690元。

近年来,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牢记使命任务,在服务和保障发展全局中勇于担当,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助力脱贫攻坚。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参保登记、代缴保费、享受待遇“三个100%”帮扶措施,全省累计72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21年以来,江苏省延续执行代缴政策,累计为165.79万人次代缴费3.83亿元。

服务城乡建设。2013年在省级层面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2021年,顺应土地管理法修订要求,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全面施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十多年来,共有450多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保障生态治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2020年江苏4万多名渔民响应号召拆船上岸。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江苏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把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