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七类低收入人口可获得城乡居民医保可获资助?
《重庆市巩固扩大医疗保障扶贫重点成果、有效对接农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新规定。七类低收入人群可获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其中哪七类低收入人口可获得城乡居民医保可获资助?
以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为例例如,在过渡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七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7级低收入人口: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特困人群,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户、农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易造成贫困的边缘户因疾病、灾害、事故等刚性费用或收入大幅减少,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贫困户。
上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一级医疗保险:
1、对于极端贫困者,个人支付标准一级的100%将获得全额补贴;
2、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0%的定额补贴;
3、对于其他员工,上述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二级医疗保险的,给予70%的固定补贴。
按城乡居民一级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超过补贴标准的个人应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承担。
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员:
逐步落实保险补贴政策。2022年和2023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分别按100元和50元标准给予固定补贴。他们将在2024年根据规定退出,不再享受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