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个体社会保障制度是未来生活的基本保障。由于生命中有太多的不可抗拒因素,有些人经常生病或患上大病,那么医疗保险对他来说就很重要,而有些人寿命较长,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款,于是怎样办理社保、办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项就成了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个人社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社保迷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需要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需重新申请领取。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