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 可以 转移到其他城市。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会随之转移,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以下是医保转移的一般流程:

  1. 确定转移方式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地方网厅提交“医疗保险转移申请”。

  • 线下办理:在原参保地减员后,打印《参保凭证》并交给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再向新参保地邮寄相关表格。

  1. 满足转移条件
  • 暂停缴费状态

  • 个人账户余额不小于0

  • 出院状态

  • 无历史欠缴记录(未到账)

  • 无未办结转入业务

  1. 办理转移手续
  • 提交申请后,等待转入地医保部门审核

  • 审核通过后,办理医保关系的转接,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的转移

  1. 合并享受待遇
  • 医保待遇受连续参保时间影响,转移后需确保连续参保,中断月份计入连续参保时间

建议:

  • 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先了解新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和待遇,确保转移后能够顺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请确保网络畅通,并按照平台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 如果选择线下办理,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流程及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