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合作医疗(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各参保人群及所选医疗机构等级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信息:

  1. 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长者
  • 在低级别的一类医院中,医保报销比例通常设定为65%。

  • 在中等水平的二类医院中,学生群体的报销比例为60%,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的老年长者则享有相同的报销比例,均为60%。

  • 至于高级别的三类医院,学生与未成年人的报销比例为55%,而70岁以上的老年长者的报销比例则降至50%。

  1. 其他城镇居民
  • 在一类医院中的报销比例为60%。

  • 在二类医院为55%。

  • 在三类医院为50%。

  1. 住院治疗
  • 对于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患者来说,自第二次住院开始,便无需再支付起付标准的相关费用。
  1. 门诊特定病种
  • 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无起付线。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其中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1. 普通门(急)诊待遇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 非从业居民:无普通门(急)诊待遇。

  • 老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因各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建议参考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