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待遇
  • 参保人员在乌海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槛费为0,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1. 住院医疗待遇
  • 自治区内住院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自治区外住院

  • 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9-10万元。

  1. 大病保险待遇
  •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4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1. 新生儿医保待遇
  • 只要家长及时为新生儿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出生之日起的住院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且没有待遇等待期。

综上所述,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以下报销待遇:

  • 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 住院医疗:自治区内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自治区外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9-10万元。

建议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尽快办理医保参保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上述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