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异地结算和回本地报销比例如下:
- 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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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的参保人需自行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且报销比例降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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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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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适用于外出务工、随子女居住等超过6个月的情况,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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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针对短期异地治疗,报销比例较本地降低10%。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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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比例与本地报销比例相同,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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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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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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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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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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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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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报销比例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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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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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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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