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户口迁出后仍然是可以继续缴纳的 。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1. 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
  • 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以“年”为单位参保)。
  1. 迁入户口所在地
  •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将“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
  1. 不影响保险效力
  • 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没有规定参合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作废,因此,户口迁移的,不影响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效力,已经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继续有效。
  1. 新户籍所在地缴费
  • 户口迁走后,想要参合新农合,在新的户籍所在地缴费参合即可。
  1. 政府统筹解决
  • 对于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扶对象的农民及二女结扎困难农户,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属个人交纳的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1. 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国家已经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管户口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不管户口迁往何地,只要没有职工医疗保险,就能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综上所述,户口迁出后,您仍然可以通过在新的户籍所在地缴费来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建议您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