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在佛山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1.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 一类医疗机构 :95%

  • 二类医疗机构 :90%

  • 三类医疗机构 :85%

  • 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 :90%

  1.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 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 :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 未经上述流程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 非因急诊、抢救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 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 :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 患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基金支付比例不上浮

  1. 普通门诊和大病保险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2723元

  • 退休职工:2996元

  • 居民医保:2179元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未满3个月:115084元

  • 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不满12个月:460336元

  • 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575420元

  • 退休职工:632962元

  • 居民医保:460336元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62538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定期关注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