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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 报销生育费用,但具体报销标准和条件如下:
- 顺产和剖宫产的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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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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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000元
- 已享受职工配偶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的处理 :
- 如果参保人员已经享受了职工配偶的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则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将不再提供补助。
- 产前检查费用 :
- 自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可以在其门诊统筹定点的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报销。
- 其他生育相关费用 :
- 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生育费用应通过生育保险或新农合进行报销,而不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生育费用,但具体报销金额和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