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2025年,新农合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
  •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年度不结转。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1. 慢性病门诊
  • 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在定点医院认定备案登记后,门诊治疗该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进行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按大病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
  1. 其他门诊
  • 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
  1. 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不低于350元。

  • 一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起付线200元,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

  • 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20%-30%,具体比例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建议:

  • 参保居民应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 对于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建议及时进行认定和备案,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便利的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