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在广东的报销流程如下:

  1. 备案登记
  • 参保人需首先在参保地办理备案登记申请,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跨省异地就医。
  1. 就医
  • 持社会保障卡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 费用结算
  • 出院时,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 全额垫付情况
  • 若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需持相关医疗资料(如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等)回参保地按当地政策报销。
  1. 具体报销比例
  • 广西医保在广东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卫生所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每年。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建议:

  • 参保人在前往广东就医前,务必提前办理好备案登记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 了解并准备好相关医疗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回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