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合作医疗转移的流程如下:

  1. 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 申请人需要到原居住地的新农合参保机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参保证明等。
  1. 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 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携带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
  1. 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填写所在省份的《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 在就医地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 患者本人或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
  1.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 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1. 审核和报销
  • 在就医结束后,收集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处方笺等证明材料,按照规定填写《合作医疗费用结算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将直接向就医地的医保部门发起报销申请。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向就医地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发放报销款项。

建议:

  • 在办理跨省合作医疗转移时,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 如果有接收单位,可以由接收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可以简化个人办理流程。

  •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