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跨市就医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1. 转诊就医
  • 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后按原比例报销。
  1. 未转诊就医
  • 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
  1. 异地居住
  • 有居住证明可按45%报销,无居住证明按35%报销。
  1. 具体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 县级定点医院(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 市级定点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 省级定点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建议:

  • 转诊就医 :如果需要转诊到其他城市,建议先了解并确认转诊的具体规定和报销比例,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 异地居住 :如果有异地居住证明,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建议妥善保管相关证明。

  • 具体医院选择 :根据医院级别和所在城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