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内跨市就医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 转诊就医 :
- 省内自付10%,省外自付15%,后按原比例报销。
- 未转诊就医 :
- 按原比例降低10%报销。
- 异地居住 :
- 有居住证明可按45%报销,无居住证明按35%报销。
- 具体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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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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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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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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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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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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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如果需要转诊到其他城市,建议先了解并确认转诊的具体规定和报销比例,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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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 :如果有异地居住证明,可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建议妥善保管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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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医院选择 :根据医院级别和所在城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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