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国关于退休人员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
- 缴费政策 :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7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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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的医疗药费报销比例根据工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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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0年以上的,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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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的,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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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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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不满15年的,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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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如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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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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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包干到人,随工资发放,自行调节控制使用,其标准是: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职职工每人每月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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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 地方政策 :
- 湖南省规定,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职工医保退休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从2024年的11年调整为12年,每年增加1年,达到15年后不再增加。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仍为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
这些规定为退休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建议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缴费年限和待遇,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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