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农合报销一览表如下:

  1. 床位费
  • 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

  • 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1. 药品费
  • 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1. 检查费
  • 最高限额600元
  1. 治疗费
  • 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1. 手术费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1. 输血费
  • 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1. 材料费
  • 最高限额2000元
  1.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总体报销比例65%

  • 县(市)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80%

  • 县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5%-80%

  • 市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5%-75%

  • 市外定点医院(异地):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45%-70%

  1. 异地就医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1.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建议:

  • 选择医院 :根据医院级别选择合适的医院就诊,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 药品费用 :尽量使用《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以减少自付费用。

  • 异地就医 :提前了解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和起付线,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