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西安市的慢病报销政策如下:

  1.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院 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

  2. 二级医院 的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

  3. 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的患者,每人每年的起付限额增加200元。

此外,西安市还支持报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

  • 高血压伴并发症

  • 糖尿病伴并发症

  • 视神经萎缩

  • 风湿性心脏病

  • 多耐药肺结核

  • 扩张性心肌病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巨趾症

  • 紫癜性肾炎

  • 癫痫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硬皮病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高血压合并脑出血

  • 阿尔兹海默症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肾病综合症

  • 强直性脊柱炎

  • 类风湿关节炎

  • 帕金森综合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慢性支气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气肿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肝豆状核变性

  • 脑血管病恢复期

  • 精神疾病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 血友病

  • 恶性肿瘤

  • 白血病。

建议患者及时关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慢病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