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 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 :60%

  • 二级医院 :40%

  • 三级医院 :30%

  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60%

  •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55%

  •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659元,50%上限为2000元

  1. 贫困户住院的额外报销政策
  • 贫困户住院报销比非贫困户多报10%

  • 贫困户住院可以去县里进行二次报销或者三次报销

  •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 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 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 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贫困户在住院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报销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