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实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1. 试点阶段

职工医保制度最早于1992年开始试点。这一阶段主要是为了探索医疗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施模式,为后续的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2. 正式实施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职工医保制度于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这一决定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要求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3. 政策启动与覆盖范围

虽然制度在1998年正式实施,但政策的全面启动和覆盖范围扩展到全国,是从1999年初开始的。到1999年底,职工医保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完成,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企业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4. 职工医保的意义

职工医保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职工医保制度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实施的逐步推进过程,最终在1998年确立框架并在1999年全面铺开,为我国职工的医疗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