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医保自费后报销的流程如下:
- 自费结算并保存票据 :
- 在就诊医院或药店等医疗机构先自费结算,并妥善保留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和收据,包括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化验单、处方单、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 咨询报销流程 :
- 拨打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服务中心的报销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跨省报销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门诊病历、处方单等。如果需要办理亲属的跨省报销,还需要提供亲属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 提交报销申请 :
- 按照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服务中心的要求,将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等资料提交给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服务中心,等待审核和报销。审核通过后,医保部门或社保服务中心会将报销款项打入您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 :
- 异地安置人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 转诊转院结算 :
- 医疗终结后,有参保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回参保地报销 :
- 如果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可以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动报销。具体是去参保地的医保办事处申请,审批通过后,钱会打到参保人指定的银行卡里面。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整套病历材料、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当地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等。
- 异地直接结算 :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参保患者去参保地之外的地区就医,结算时只需要支付自费的部分,医保保障范围内的费用可以直接报销。实现医保待遇随着人员流动而流动起来,方便异地就医。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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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在异地就医时办理直接结算,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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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直接结算,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并按上述流程及时回参保地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