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辽源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
  • 在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卫生院等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且不设起付线。

  • 在长春市、辽源市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500元,其他地区为350元。

  1. 慢性病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后遗症等19种慢性病在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患有多种慢性病可累加报销额度,年度最高限额为6500元。

  1. 特殊疾病报销
  • 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手足口病等48种特殊疾病在指定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别住院比例。
  1. 学生、儿童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1.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1. 其他城镇居民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建议: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如医院等级、疾病种类等)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