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参保地的流程如下:

  1. 申请转出
  • 参保职工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原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暂停本地医保关系。
  1. 申请转入
  • 职工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受理后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1. 资金与信息转移
  • 原参保地收到函件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与相关信息转移,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资料寄给新参保地。
  1. 完成转入
  • 新参保地收到资料后,为职工完成医保关系转入及个人账户资金到账手续。

线上操作步骤(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例):

  1.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切换至原参保地的医保账户。

  2. 在平台内找到并点击“医保关系转移申请”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 提交后,可以在“申请查询”中查看进度。

  4. 当转移申请完成后,切换至新参保地的医保账户,点击“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申请”选项,并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5. 提交后可以在“申请查询”中查看进度。

线下操作步骤:

  1. 原参保地办理停保:被保险人在跨统筹地区就业前,由被保险单位或个人到原参保地办理终止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2. 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3. 申请转移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余额: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余额的转移申请,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及新参保地的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

  4. 原参保地审核与转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余额转出至新参保地。

  5. 新参保地接收与确认: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出的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余额后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为您办理接续手续,医保关系即成功转移至新参保地。

注意事项:

  • 转移前需结清原参保地的医保欠费,确保无未结清的费用纠纷。

  • 职工在原参保地的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或已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

  • 流动就业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 医保转移流程及作用:联系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准备相关证件,填写转移申请表,办理手续;有助提高生产力、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以确保医保关系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