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4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有什么待遇可以领取的?2024年合肥失业金可以领取多久?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你知道失业金每月领多少钱吗?
合肥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
根据合肥市失业保险相关法规法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目前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60元,按此计算,失业金的发放金额为2060元*90%=1854元。
失业保险是指国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财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
失业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
一、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一)、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程序: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常为6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法规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有关部门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