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2024领取期限多少个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01
发放标准
根据合肥市失业保险相关法规法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目前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60元,按此计算,失业金的发放金额为2060元*90%=1854元。
02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
03
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通过现场办理、支付宝合肥人社生活号、皖事通、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拿皖事通来演示:
1、打开皖事通App,进入“我的卡包”专区,申领“电子社保卡”后点击进入(部分市可在搜索框搜索“电子卡包”进入)。
2、在搜索框中搜索“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点击进入。在服务页面点击“去申领”。
3.在服务页面阅读申领须知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注:本文示例图文仅供操作参考,请以实际操作页面为准。
04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详见下表↓
累计缴费年限
享受期限
满1年不足1年半
3个月
满1年半不足2年
4个月
满2年不足2年半
6个月
满2年半不足3年
7个月
满3年不足3年半
9个月
满3年半不足4年
10个月
满4年不足5年
12个月
满5年不足5年半
14个月
满5年半不足6年
15个月
满6年不足6年半
16个月
满6年半不足7年
17个月
满7年不足10年
18个月
满10年
19个月
满11年
20个月
满12年
21个月
满13年
22个月
满14年
23个月
满15年15年以上
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