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后能否领取失业金?一起来了解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你失业需注意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失业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其申领条件。失业保险是国为了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保制,它为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然而,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这一保护,失业保险的申领是有一系列条件限制的。
首先,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请人必须按照法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定缴费满一年。这意味着,只有那些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时缴纳了保险费的失业人员才有可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其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是因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这一条件实际上排除了那些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因为主动辞职被视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
什么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一般来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等。这些情况都是由于外部原因导致的失业,而非失业人员本人的意愿。因此,这些失业人员才有可能符合失业保险的申领条件。
此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还必须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这意味着,失业人员需要积极寻找工作,而不是消极等待。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证明自己有求职的意愿,从而有可能获得失业保险的待遇。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有关部门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