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方案、提升生育待遇,延长生育假期等。产假休假时间一般是从产前开始休假那天计算,产假期间是带薪的,有产假工资收入,但需要在休假之前向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得到批准后再休。下面新社通小编带您了解湖北产假新规的详情。

一、湖北产假新规2023-2024年有多少天?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次修正,条例法规:

①生育产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生育的妇女,除享受我国法规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我国法规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②流产产假:根据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指定医疗机构的证明和其他相关法规,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③节育假期: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湖北产假及工资新规2024 湖北产假新规2024最新标准?如何休?-社保迷

二、2024年湖北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怎么计算?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如何区分?

很多人对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者概念并不清楚,具体的区别如下:

生育津贴指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指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为什么会存在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金额不一样的情况?

1、两者计算的天数不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法规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98天,但是我国各省市还公布了自己的标准,例如广东省就有奖励的80天产假。但是,额外增加的产假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因此计算生育津贴是按照98天产假天数来计算的,而对于80天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标准来支付。

2、两者计算的基数不同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定的假期天数。

如果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发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30×128=38400元。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女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不同,那么生育津贴的金额必然会与产假工资金额不同。

一句话总结: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重复支付职工工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补差额发给个人。

三、湖北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

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则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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