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来自武汉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