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接收函)一式两份
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当场审核职工信息。
②信息相符的予以转移销户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二、本市公积金转出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公积金转移手续
备注:1、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代办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在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及冲还贷业务的职工,需先取消冲还贷,再办理公积金转出致至异地的手续。
3、对于暂时未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与马鞍山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缴存职工仍需在转入地开取接收函按原方式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