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办理材料
1.社保缴存结算表(盖章)
2.《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备注:下载所需表格请登陆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masgjj.mas.gov.cn/)点击:便民服务--下载中心--缴存业务下载
三、办理途径
途径一:已开通网厅单位的经办人员登陆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masgjj.mas.gov.cn/)--点击“网上服务”--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模块—点击“住房公积金汇缴”—点击“在线办理”在网上办事大厅自行办理
途径二:未开通网厅的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办理材料及开户电子盘至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机构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管理部)
六、办理地点
1.市本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A区公积金综合业务受理A3-A6窗口
2.分支机构、管理部地址(详见服务网点列表)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1、市本级:8:30-12:00,13:30-17:00
2、分支机构、管理部工作时间(详见服务网点列表)
九、联系电话
0555-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