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对于该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总额不足8300元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2/3。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和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赤人社函【20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期限

2020年8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办理地点

常住地所在社区

三、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1、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2、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2019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延长1年。

四、补贴标准

2020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对于该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总额不足8300元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2/3。

五、本人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本人信用联社银联卡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各三份。(注:所有复印件都需持原件办理)

六、办理流程

社区办理,严格把关,核准后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岗位证明》和《常住人员居住证明》,附合条件的人员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审核,无异议上报就业局。由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就业局,就业局通过信用联社发放到申请人信用联社银联卡。

巴林左旗就业服务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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