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批次,由原先的每月分三个批次发放(基本养老金+两项补贴300元+临时物价补贴)合并为一个批次发放。
广大退休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省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就业、社保业务集中工作,建德市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已于2020年8月13日启用“浙江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省系统启用后,全省将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及发放批次,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9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由原先的每月12日更改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待遇)。
2.自2020年9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批次,由原先的每月分三个批次发放(基本养老金+两项补贴300元+临时物价补贴)合并为一个批次发放。
3.自2020年9月起我市对临时物价补贴将按定额105元/月预发。
此次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及发放批次,请广大离退休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并相互转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建德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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