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沙市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一、社保转移条件
参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办理社保转移:
- 在三沙市已建立社保账户
- 原参保地社保关系已停保
- 无欠费记录
- 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跨省/省内转移政策
二、办理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原件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单位办理需提供)
三、具体办理流程
- 申请转出: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 提交申请:向三沙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材料
- 审核受理:社保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资金划转:原参保地社保机构4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转移
- 接续完成:三沙市社保机构确认到账后办理接续手续
四、转移资金计算示例
以养老保险转移为例(假设缴费基数5000元):
项目 | 单位缴纳(16%) | 个人缴纳(8%) |
---|---|---|
月缴费金额 | 5000×16%=800元 | 5000×8%=400元 |
年转移总额(12个月) | 800×12=9600元 | 400×12=4800元 |
注意事项:
-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
- 失业保险需累计缴费满1年方可转移
- 2025年起全国统一使用电子社保卡办理
五、办理渠道
- 三沙市社保服务大厅
- 海南省政务服务网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海南社保"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