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25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年龄要求: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即“4050人员”)或符合其他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如低保家庭、国企下岗人员等);
- 就业状态:以灵活就业身份在丽水市参保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 其他要求: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二、补贴标准及计算方式
补贴金额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核定,具体规则如下:
- 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补贴比例:按养老、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总额的2/3补贴,单险种可单独计算;
- 补贴期限:最长3年,若初次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具体计算示例
假设某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缴费基数为4000元/月(未超过基数上限):
- 养老保险缴费:4000元×20%(费率)=800元/月;
- 医疗保险缴费:4000元×8%(费率)=320元/月;
- 总补贴金额:(800+320)×2/3≈746.67元/月,年补贴约8960元。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 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凭证、就业困难证明等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服务机构;
- 填写《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 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特别说明
具体执行细则可能因区县政策微调(如缙云县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建议申请前咨询属地人社部门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