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5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及政策解读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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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女性45周岁(1980年出生)、男性50周岁(1975年出生)以上,需在生日当天携带身份证至社区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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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需持有未就业证明,补贴期限最长2年。
二、补贴标准与计算方式
补贴按实际缴费金额的70%返还,最高不超过缴费基数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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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贴
最低缴费基数:4559元/月(60%档次),补贴金额为911.8元/月 × 70% = 638.26元/月
最高缴费基数:22795元/月(300%档次),补贴金额为4559元/月 × 70% = 3191.3元/月 -
医疗保险补贴
缴费基数3966.3元/月,补贴金额为(3966.3×5% +15元)×70% = 160.32元/月
三、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 需先完成社保缴费,凭缴费凭证申请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需每年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进行资格认定。
- 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及10年本地社保缴纳记录。
四、政策执行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可享5年补贴,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享受至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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