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点
一、贷款额度调整
1. 基础额度上限
个人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含共同申请人)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2. 叠加上浮规则
符合以下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叠加110%:
- 购买首套房:上浮40%(原20%)
- 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50%(原10%),含未成年子女及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
- 购买保障性住房:新增20%上浮
示例: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保障性住房,可叠加40%(首套)+50%(多子女)+20%(保障房)=110%上浮,家庭最高可贷110万×(1+110%)=231万元。
二、可贷额度计算规则
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16倍(原14倍),且不超过最高额度。
示例:个人账户余额4万元,理论可贷4万×16=64万元,但因个人最高额度为60万元,最终可贷60万元。
三、首付比例调整
- 商品住房:首套及二套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20%(原二套30%)
- 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原20%)
- 组合贷款:按公积金与商贷中较高首付比例执行
四、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 利率按首套房2.85%执行
- 叠加最高90%额度上浮(首套40%+多子女50%)
示例: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110万×(1+90%)=209万元,利率2.85%。
五、社保与异地缴存要求
异地缴存职工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需满足:
- 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
- 账户状态正常且无全国范围内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利息补贴与还款优化
- 首套房贷款利率维持2.85%,二套房利率3.325%
- 新增夫妻账户余额“冲还贷”功能,可直接抵扣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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