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XX号),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宁波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缴费基数标准 下限:4462元/月(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上限:24060元/月(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均按此基数缴纳社保。 2025年 3月属于本缴费周期(2024年7月-2025年6月),因此仍适用该标准。
政策依据 浙江省2023年度全省职工加权平均工资为8020元/月,据此计算得出缴费基数上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同步调整为最低894.4元/月(4462×20%)。
注:2025年7月的新基数将根据浙江省2024年平均工资另行公布,建议届时关注官方通知。
如需查询个人缴费明细或办理业务,可登录“浙里办”APP或宁波市人社局官网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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