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57号),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白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范围 下限:4,307.1元/月(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上限:21,535.5元/月(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

各险种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16%
- 个人缴费比例:8%

2. 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10%
- 个人缴费比例:2% + 3元(大病保险)

3. 失业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1%
- 个人缴费比例:0.2%

4. 工伤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5%-2%(按行业风险类别浮动)
- 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8%
- 个人不缴费

举例说明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4,307.1元(按下限缴纳):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4,307.1 × 8% = 344.57元 医疗保险个人部分:4,307.1 × 2% + 3元 = 89.14元 失业保险个人部分:4,307.1 × 0.2% = 8.61元 个人每月社保合计:344.57 + 89.14 + 8.61 = 442.32元

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可在4,307.1元至21,535.5元间自主选择基数。 该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后将根据新公布的全省平均工资调整基数。

以上数据依据吉林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6,142元(月均7,178.5元)核定,确保与现行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