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执行如下规定: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4224元/月(全省统一) 缴费基数上限:21120元/月(全省统一)
2. 其他险种(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通常参照养老保险标准,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说明: 该标准执行周期为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适用于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7月后的新标准需待湖北省2025年年中发布,建议届时关注黄冈市人社局官网或拨打12333咨询。
参考依据: 湖北省人社厅每年根据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一调整基数,黄冈市同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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