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丹东市执行全省统一规定。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21元/月,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为4273元/月,上限为21363元/月。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单位参保)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8%。按最低基数4273元计算,个人月缴341.84元,单位月缴683.68元。
2.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2%。个人月缴85.46元,单位月缴341.84元。
3.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缴0.5%,个人月缴21.37元,单位同额。
4.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职工个人年缴费总额:
养老保险(341.84元)+ 医疗保险(85.46元)+ 失业保险(21.37元)≈ 448.67元/月,全年合计约 5,384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1. 养老保险:按基数下限4273元的20%缴纳,月缴854.6元,全年合计 10,255.2元。
2. 医疗保险:按基数下限4273元的6%缴纳(政策允许范围内),月缴256.38元,全年合计 3,076.56元。

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总额: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13,331.76元/年(具体以实际选择比例为准)。

说明:
1. 上述标准基于2024年辽宁省公布的缴费基数,2025年标准需待官方后续公布,通常于每年下半年调整。
2.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4273元至21363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固定为20%,医疗保险比例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3.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全面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建议通过“辽宁税务”或“丹东市社保局”官方渠道核实最新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