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2024-2025年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及年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下限:4511元/月(按四川省全口径工资的60%核定) 上限:22,555元/月(按四川省全口径工资的300%核定)
二、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及年费用(以最低基数4511元计算)
1. 养老保险
- 个人缴纳:8% × 4511元/月 = 360.88元/月
- 年费用:360.88元 × 12 = 4,330.56元
2. 医疗保险
- 个人缴纳:2% × 4511元/月 = 90.22元/月
- 年费用:90.22元 × 12 = 1,082.64元
3. 失业保险
- 个人缴纳:0.4% × 4511元/月 = 18.04元/月(宜宾市执行下限比例)
- 年费用:18.04元 × 12 = 216.48元
职工个人年缴费合计:约 5,63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险)。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20%比例缴纳,最低基数4511元/月
- 月缴:4511元 × 20% = 902.2元
- 年缴:902.2元 × 12 = 10,826.4元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选择参加,缴费基数与比例参照职工标准,年费用约 1,082.64元(需以医保局实际执行为准)。
四、说明
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2. 缴费基数每年依据四川省全口径工资调整,2025年标准需待2024年社平工资公布后确定。
以上数据依据2024年宜宾市社保政策整理,实际缴费时需以社保局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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