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政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汕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449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5500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336元,下限为1720元。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5500元。

上述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执行周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缴费基数调整依据广东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体现了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上限和分区域确定下限的调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