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规定,呼和浩特市社保缴费基数执行以下标准:
一、缴费基数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863元/月(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60%),上限为24315元/月(8105元的3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下限存在两种情况:单建统筹模式为4863元/月(60%),统账结合模式为6484元/月(80%),上限统一为24315元/月。
二、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16%~20%
- 个人缴纳比例:8% 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全额缴纳。
2. 医疗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8%~10%
- 个人缴纳比例:2%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统账结合(7.6%)或单建统筹(4.6%)模式,另需缴纳0.4%长期护理保险。
3. 失业保险
- 单位缴纳比例:2%
- 个人缴纳比例:0.5%
4. 工伤保险
- 单位全额缴纳,比例0.5%~2%,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
- 单位全额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三、示例计算
以企业职工选择最低基数4863元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4863×16%=778.08元,个人4863×8%=389.04元 医疗保险:单位4863×8%=389.04元,个人4863×2%=97.26元 失业保险:单位4863×2%=97.26元,个人4863×0.5%=24.32元 工伤保险:4863×0.5%=24.32元(单位承担) 生育保险:4863×1%=48.63元(单位承担)
合计月缴费:单位约1437.33元,个人约510.62元。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社保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缴费,逾期将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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