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网检索,截至2025年 3月,牡丹江市暂未单独发布2024-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但黑龙江省已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以下是整理后的最新信息:

黑龙江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牡丹江市同步执行)
1. 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4,206元/月(按2023年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7010元的60%计算)
- 缴费基数上限:21,030元/月(按7010元的300%计算)
- 单位缴费比例:16%
- 个人缴费比例:8%

2.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4,206元/月(同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上限:21,030元/月(同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8.5%(含生育保险0.5%)
- 个人缴费比例:2%

3. 失业保险
- 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4,206元~21,030元)
- 单位缴费比例:0.5%
- 个人缴费比例:0.5%

4. 工伤保险
- 缴费基数:按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基数范围为4,206元~21,030元
- 单位缴费比例:0.2%~1.9%(行业差别费率)
- 个人无需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2024年) 养老保险:可选社平工资60%-300%的基数(4,206元~21,030元),按20%比例缴费,月缴841.2元~4,206元。 医疗保险:按社平工资60%(4,206元)的9%缴费,月缴378.54元。

说明 2025年标准:目前尚未发布,通常每年6-7月调整。若未公布新标准,默认沿用2024年基数。 查询渠道: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牡丹江社保局服务大厅获取实时数据。

建议办理业务前通过官方渠道(如电话0453-12333)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