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烟台市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山东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65元(上年度月均工资的60%),上限为17325元(月均工资的300%)。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下限3465元,上限17325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下限1910元,上限15825元。
二、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
- 单位:16%(最低缴费额554.4元/月,最高2772元/月)
- 个人:8%(最低缴费额277.2元/月,最高1386元/月)
2. 医疗保险
- 单位:7.8%(最低缴费额270.27元/月,最高1351.35元/月)
- 个人:2%(最低缴费额69.3元/月,最高346.5元/月)
- 另需缴纳大病统筹费用13.65元/月。
3. 失业保险
- 单位:0.7%(最低缴费额24.26元/月,最高121.28元/月)
- 个人:0.3%(最低缴费额10.4元/月,最高51.98元/月)
4. 工伤保险
- 单位:1.32%(费率根据行业风险浮动,最低缴费额45.74元/月,最高228.71元/月)
- 个人:无需缴纳。
5. 住房公积金
- 单位与个人各缴纳5%-12%(下限1910元对应缴费额95.5元/月,上限15825元对应缴费额1899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按3465元基数的20%缴纳,即693元/月。 医疗保险:按3465元基数的5.6%缴纳(194.04元/月)+大病统筹13.65元/月,合计207.69元/月。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5年1月起,具体执行以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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