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获悉,我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已出炉。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18630 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3416 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 元/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下限执行,上限为18630 元/月,缴费基数下 限为3726 元/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250元/月,无上限。
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5%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档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行批扣等方式缴费,也可以直接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窗口现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