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

居民携带儿童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选择缴费数额,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审核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所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并检查办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而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将表格与参保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一起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上报材料初审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