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保障的范围有: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不同的补偿比例不同。在不同等级的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也不尽相同。

其中,在村卫生院就诊,可报销60%的医疗费用;

在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的医疗费用;

在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的医疗费用;

在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的医疗费用。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金额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在起伏标准一下的住院费,由个人自付;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以上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报销实行分段计费,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