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现行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1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4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7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401元。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44元。调整后的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45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536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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