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厦门发布的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该单位进行补偿;

2、产妇营养津贴和围产期保健津贴;

3、一次性生育津贴

4、产假津贴补偿给单位;

5、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1、正常分娩(包括怀孕7个月超过早产),享受三个月产假津贴和1500元月的产假生活津贴;

2、难产(包括剖宫产)者,享受三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和20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

3、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将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和20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

4、怀孕4个月超过(含4个月)不满7个月的流产(引产)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和600元的生育生活津贴;流产或宫外孕 怀孕4个月之内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